天津市康祥斋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盼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DMRD1N81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温家房子村温东中路3号(标准地址)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5﹞203号
经 查 , 当 事 人 已 取 得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编 号 :SC1***************64,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7日)。当事人于2025年5月25日共生产20箱(规格型号3。5kg/箱)开口五仁酥,均已销售,单价为54元/箱。经监督抽检和异议复检,当事人生产的开口五仁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含量分别为0。0271g/kg和0。0268g/kg)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当事人对不合格原因开展排查,检验不合格批次的开口五仁酥配料中有一款为冬蓉的馅料含有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该馅料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保质期为12个月,同时,当事人提供馅料的检验报告(编号:FA24040633),该馅料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含量为0。147g/kg。当事人生产的开口五仁酥中检测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带入原则,不构成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 加 剂 的 开 口 五 仁 酥 的 违 法 行 为 , 但 当 事 人 未 按 照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对复合配料冬蓉展开标注,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开口五仁酥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为1080元,违法所得120元。
1、罚款 5000 元;2、没收违法所得120 元。
5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