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晟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连帅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06G3H060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南蔡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1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23-07-03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3
2023-06-13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4
2023-06-13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5
2023-06-09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6
2023-05-31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7
2023-05-31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武)罚﹝2025﹞20114号
天津晟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案
停业整顿15天
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5-12-02
2
津武交2023060048号
2023年10月08日,驾驶员韩希波驾驶津C78181重型自卸货车,在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杨北路东货场)由天津晟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装载水稳运往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地,途经京福公路常庄村口时,经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东马圈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8181重型自卸货车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天津晟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超过津C78181重型自卸货车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当事人货源企业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的事实成立,已构成货源企业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应予处罚。
给予当事人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3-11-30
3
津武交2023170062号
2023年10月31日经执法人员查询核实,天津晟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一年内,津C32235、津CA2088等2辆次车辆分别在天津市武清区超限违法运输。该企业货运车辆总数为2辆,超限运输车辆为2辆次,违法率为100%,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当事人构成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当事人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
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3-10-31
4
津武交2023060024号
2023年06月05日,驾驶员胡钰涛驾驶津C78990重型自卸货车,在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杨北路东货场)由天津晟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装载水稳运往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地,途经京塘公路大孟庄超限站门前时,经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河西务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8990重型自卸货车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天津晟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超过津C78990重型自卸货车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当事人货源企业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的事实成立,已构成货源企业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应予处罚。
给予当事人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