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乌丹镇顺路电动车门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小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6MA0Q6QBQ70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向阳街中段路南北方职业学校南门对面临街商厅(门牌号14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翁市监处罚〔2024〕234号
经查:2024年8月23日,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研究院对翁牛特旗乌丹镇顺路电动车门市经营的1辆欧派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检验。
上述欧派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内容显示: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车辆中文商标:欧派,型号:TDT1009Z,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kg):54.8,蓄电池类型:铅酸,蓄电池型号:6-DZF-12,生产日期:2024-7-13,生产商:天津美派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检测机构出具的编号为№:2024DQ00946的检验检测报告显示,检验项目:整车质量,检验方法:GB17761-2018,检验依据要求:≤55kg,检验结果:57.9kg,单项评价:不合格。检验结论:依据GB17761-2018标准,该样品本次检验不合格。上述欧派牌电动自行车是当事人于2024年5月5日在江苏欧派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以899元/辆的价格购进,共购进10辆,在翁牛特旗乌丹镇顺路电动车门市以1200元/辆的售价进行销售,截止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共售出9辆,均按产品合格证要求进行装配,未进行改装。2024年8月23日抽样1辆封存在该店未销售,抽检的该辆欧派牌电动自行车是当事人自行装配了6-DZF-20.3型号的电池,未按合格证要求装配6-DZF-12型电池,造成该车整车质量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上述产品货值金额1200元,未获违法所得。当事人在购进上述10辆欧派牌电动自行车时仅查验了产品合格证,未查验生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商的供货单,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欧派牌电动自行车1辆(详见财物清单(赤翁市监物〔2024〕234-2号));
2.罚款1500元。
1500.00元
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