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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疯狂烤翅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琴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26MA4DFNJQ44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康富市场5号(老车站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6〕13号
经查明,当事人口述:1、悦享客?双柚汁复合果汁饮品是2026年2月从保康德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1件(20瓶),购进金额100.00元,购进单价5.00元/瓶。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还剩11瓶,零售价8.00元/袋,货值金额88.00元。2、葡口?果粒桔子汁饮料是2025年5月从保康县城关镇天天来超市购进15瓶,购进金额45.00元,购进单价3.00元/瓶。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还剩1瓶,零售价5.00元/袋,货值金额5.00元。2种过期食品货值金额合计93.00元。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时没有查验供货商资质证件和进货票据。因当事人未按要求建立销售台账,无法核实经营的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有无销售,故违法所得无法确认。 ?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资质证件和进货票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悦享客?双柚汁复合果汁饮品11瓶,葡口?果粒桔子汁饮料1瓶。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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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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