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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盏琉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水生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382MADK5T0B55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芙蓉北路二段163号悦荟商业中心2栋20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韶市监处罚﹝2025﹞12号
2024年9月19日至案件调查终结,本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称: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经营的店铺中,销售的多种产品存在有发布虚假广告、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的问题,要求本局依法查处。2024年9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依举报线索依法前往位于韶山市韶山乡双石村新塘组3号1楼102室的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该场所并未发现经营活动。经进一步确认,当事人的实际经营场所在长沙。案件调查期间,本局执法人员依举报线索对拼多多平台当事人经营的“楚元天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欧瑞业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释妙堂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查证,发现上述店铺内销售“李时珍生物薬葉牙齿脱敏凝胶”“李时珍生物薬葉牙齿修复凝胶”“李时珍生物醫薬肠胃凝胶?医用退热凝胶”“安溙宁?穴位压力刺激贴”“李时珍生物薬葉牙科分离剂”,涉嫌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虚假广告问题。经比对涉案产品的备案凭证、产品说明书,查见当事人在拼多多店铺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与涉案产品备案凭证、说明书载明的预期用途内容不一致,本局执法人员均截图取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24年11月1日,本局依法立案并展开调查。本案未采取强制措施。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4月依法注册登记,后以该市场主体在“拼多多”平台上注册楚元天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欧瑞业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释妙堂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主要销售牙科分离剂、医用退热凝胶、穴位压力刺激贴等第一类医疗器械。(一)当事人经营涉案医疗器械产品信息如下:1.李时珍生物薬葉牙齿脱敏凝胶、李时珍生物薬葉牙齿修复凝胶、李时珍生物薬葉牙科分离剂2.李时珍生物醫薬肠胃凝胶?医用退热凝胶3.安溙宁?穴位压力刺激贴当事人采取网络交易的模式销售上述3种第一类医疗器械,上述涉案医疗器械依法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当事人发布涉案广告的情况涉案广告内容及影响范围如下:1.当事人在“楚元天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采用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发布用以宣传“牙科分离剂”的互联网广告,广告内容有:重度牙龈萎缩、牙黑牙黄、牙龈肿痛、牙齿松动、口腔异味、牙没掉就能救等。上述广告内容所宣传的“牙科分离剂”的预期用途与该医疗器械实际备案的预期用途不一致构。当事人在2024年7月18至10月12日期间,合计销售上述牙科分离剂38单。2.当事人在“楚元天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采用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发布用以宣传“医用退热凝胶”的互联网广告,广告内容有:养肠护胃王、胃胀胃痛、反酸积食、腹胀腹泻、便秘肠鸣、认准李时珍等。上述广告内容所宣传的“医用退热凝胶”的预期用途与该医疗器械备案的预期用途不一致。当事人在2024年8月13至10月11日期间,合计销售上述医用退热凝胶38单。3.当事人在“欧瑞业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采用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发布用以宣传“牙科分离剂”的互联网广告,广告内容有:牙齿松软、牙龈出血、口臭口苦、牙龈肿痛、比洗牙还牛等。上述广告内容所宣传的“牙科分离剂”的预期用途与该医疗器械备案的预期用途不一致。当事人在2024年8月7至10月16日期间,合计销售上述牙科分离剂46单。4.当事人在“欧瑞业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采用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发布用以宣传“穴位压力刺激贴”的互联网广告,广告内容有:重度失眠、急躁易怒、神疲健忘、多梦易醒、醒后不眠等。上述广告内容所宣传的“穴位压力刺激贴”的预期用途与该医疗器械备案的预期用途不一致。当事人在2024年8月21至10月15日期间,合计销售上述穴位压力刺激贴25单。5.当事人在“释妙堂医药健康官方旗舰店”采用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发布用以宣传“牙科分离剂”的互联网广告,广告内容有:重大牙龈问题、牙龈萎缩、牙龈出血、牙齿肿痛、牙齿晃动、牙齿敏感、蛀牙虫牙、牙齿松软、牙黄口臭、烂牙黑牙等。上述广告内容所宣传的“牙科分离剂”的预期用途与该医疗器械实际备案的预期用途不一致。当事人在2024年7月30至9月18日期间,合计销售上述牙科分离剂9单。涉案医疗器械备案人未取得涉案医疗器械的广告审查证明,当事人未获得涉案医疗器械备案人的授权,无法作为医疗器械广告审核申请人,亦未取得涉案医疗器械的广告审查证明,当事人明知上述情况,仍擅自设计、制作并发布涉案广告,虚构涉案医疗器械的预期用途和功效,以达到推销涉案医疗器械的目的。涉案广告内容系当事人参考同行业者自行编辑制作,故无广告制作费用。 涉案医疗器械广告仅在进入当事人经营的店铺后,才能进行浏览,当事人未通过拼多多平台对其店铺、涉案医疗器械销售链接进行推广,无广告推广费用。综上,因涉案广告系当事人自行制作,无广告制作费用,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
5000.00元
韶山市市场监管和科技工信局
2025-0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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