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浮桥农之家杂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培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585MA1PFHFW76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浮桥镇老闸新华路8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3〕0987号
2023年4月24日,我局委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对太仓市浮桥农之家杂货店销售的家用燃气灶(标称生产企业:中山市联通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JZT-WFKBW2(12T),生产日期/批号:2022 年 8月 22 日)进行监督抽查。 2023年5月5日,检验机构给标称生产企业中山市联通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发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确认书,2023年5月24日,我局收到标称生产企业的确认函,标称生产企业辨别抽样产品为假冒商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的产品(1.产品的完整型号而不会使用“JZY-WFRBO02”这样不规范的书写格式2.产品有严格的防伪标识,一机一码)。 上述燃气灶是2023年1月13日太仓市浮桥镇老闸强强超市从常熟市招商城兴达厨具商行购进,共购进4件,进价为210元/件,太仓市浮桥镇老闸强强超市的经营者张建琴与当事人实际负责人丁文斌是夫妻关系,两家统一进货,4台均置于当事人店内销售,共售出2台(含抽样),售价为295元/件,退货给供货商常熟市招商城兴达厨具商行 2 台,本案货值金额为 295×4=1180元,违法所得为(295-210)×2=170元。 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单据、供货商营业执照和检验报告,且涉案灶具经检验合格(2023年6月14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当事人积极整改,案发前当事人已退回未销售产品,不再销售。
罚款金额118元;没收违法所得17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18.00元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