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国东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8DKY26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伏龙山南路387号C3栋13A(14楼)1408(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3
(2025)浙0782民初40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
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徐**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5-12-04
(2025)浙0782民初40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
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徐**
义乌市人民法院
3
2025-10-10
(2025)浙0782民初211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
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徐**
义乌市人民法院
4
2025-06-17
(2025)浙0782民初211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
徐**,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5
2022-07-28
(2022)浙0782民诉前调642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
黄*,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6
2020-09-09
(2020)浙0782民初1157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
宋**,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7
2020-08-14
(2020)浙0782民初99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
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宋**,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8
2020-07-09
(2020)浙0782民初75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方**,何**,何**,楼**
孙**,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9
2020-06-23
(2020)浙0783民初522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杨**,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10
2020-06-03
(2020)浙0782民初59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
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宋**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0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
徐**,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1
2020-08-17
(2020)浙0782民初99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与宋**、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917.83元
民事案件
2
2020-08-03
2020-07-16
(2020)浙0782民初7509号
楼**、方**等与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9518.08元
民事案件
3
2020-07-23
2020-07-01
(2020)浙0782民初59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与宋**、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3-16
2020-02-25
(2020)浙07民终5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23
2019-12-08
(2019)浙0782民初116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与徐**、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8490.44元
民事案件
6
2019-02-25
2019-01-23
(2018)浙0782民初208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与徐**、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6〕50636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8
2
金路政罚﹝2025﹞50177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1日08时06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7(象义线)佛堂方向K277+300检查时发现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1198.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3
3
金路政罚〔2025〕501738
2025年11月7日9时45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施程才、陈晔在219省道巡查时:发现王光利驾驶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的浙G62280重型自卸货车运载渣土从佛堂出发前往武义,车行至219省道186K+550M路段时,因装载物掉落该公路路面,造成公路路面污染,经执法人员现场丈量, 受污染公路路面长6.0 米,宽1.0 米,面积6.0 平方米。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0
4
金运政罚〔2025〕501409
2025年8月4日9时52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吴 坚、黄强在义乌市福田街道环城北路前店一区路段巡查时,发现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驾驶员李勇根据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安排驾驶浙GC5812自卸货车运输砖渣,从义乌市大三里塘工地到义乌市森屋砖厂,运输过程中盖板没有遮盖严实且没有当场改正,砖渣没有脱落、扬撒。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2
5
金路政罚〔2025〕501032
2025年5月27日9时36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兴洪、丁军巡查发现浙G50065(黄色)重型自卸货车装载拌干材料在S315 K196+200 路段行驶。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询问后发现,5月27日9时30分驾驶员李军驾驶浙G50065重型自卸货车装载拌干材料从深能建筑垃圾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出发,前往江赤公路二标工地,途径S315 K196+200 路段,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沥青路面污染。驾驶员李军在现场。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8
6
金运政罚〔2025〕50928
2025年5月29日16时59分24秒,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所属的浙GD7151(黄色)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在义乌市环城北路,速度85千米/小时。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发出超速告警后,该公司动态监控管理人员未对浙GD7151(黄色)重型自卸货车的预警信息采取处置措施。浙GD7151(黄色)重型自卸货车的超速行驶行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执法人员查询浙江省交通处罚综合管理系统,该公司因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于2025年度在浙江省范围内属于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9
7
金运政罚〔2025〕50934
2025年6月5日15时30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喻青萍、陈琳在S219省道147K+300M巡查发现: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驾驶员丁杰驾驶浙G62280自卸货车装运风化岩从城西街道毛店桥头到城西街道溪干村铁路工地,其装运的风化岩高于货箱栏板,没有遮盖且裸露在外,现场装载物风化岩没有脱落、扬撒。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6
8
金运政罚〔2025〕50853
2025年5月19日11时2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云有、龚红卫在义乌市S217省道与天宝路交叉口巡查时,发现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孟东生根据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安排驾驶浙G56625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废土,从义乌市福田物流中心二期工地到义乌市义东北物流园工地,运输过程中盖板没有遮盖严实且没有当场改正,废土没有脱落、扬撒。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7
9
金路政罚〔2025〕50761
2025年5月27日9时16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琳、虞舟在S219省道149K+300M巡查发现: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驾驶员杨国华驾驶浙G75659自卸货车装载渣土从后宅街道下万村到城西街道仕发砂场,车行至S219省道149K+300M路段,因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装载物掉落该公路路面,该段公路是沥青路面,经执法人员现场丈量,受污染公路路面长5.0米,宽1.0米,面积5.0平方米,未造成其他损失。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7
10
金运政罚〔2025〕50828
2025年5月13日9时20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琳、虞舟在四季路与富港大道交叉口巡查发现: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驾驶员李勇驾驶浙GC5812自卸货车装运渣土从北苑街道石桥头到城西街道仕发砂场,其装运的渣土高于货箱栏板,没有遮盖且裸露在外,现场装载物渣土没有脱落、扬撒。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