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国东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8DKY26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伏龙山南路387号C3栋13A(14楼)1408(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3
(2025)浙0782民初40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
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徐**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5-12-04
(2025)浙0782民初40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
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徐**
义乌市人民法院
3
2025-10-10
(2025)浙0782民初211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
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徐**
义乌市人民法院
4
2025-06-17
(2025)浙0782民初211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
徐**,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5
2022-07-28
(2022)浙0782民诉前调642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
黄*,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6
2020-09-09
(2020)浙0782民初1157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
宋**,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7
2020-08-14
(2020)浙0782民初99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
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宋**,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8
2020-07-09
(2020)浙0782民初75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方**,何**,何**,楼**
孙**,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9
2020-06-23
(2020)浙0783民初522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杨**,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10
2020-06-03
(2020)浙0782民初59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
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宋**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0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
徐**,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1
2020-08-17
(2020)浙0782民初99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与宋**、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917.83元
民事案件
2
2020-08-03
2020-07-16
(2020)浙0782民初7509号
楼**、方**等与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9518.08元
民事案件
3
2020-07-23
2020-07-01
(2020)浙0782民初59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与宋**、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3-16
2020-02-25
(2020)浙07民终5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23
2019-12-08
(2019)浙0782民初116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与徐**、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8490.44元
民事案件
6
2019-02-25
2019-01-23
(2018)浙0782民初208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与徐**、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397号
当事人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香溪路与西站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170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5-15
2
金路政罚〔2026〕50636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8
3
金路政罚﹝2025﹞50177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1日08时06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7(象义线)佛堂方向K277+300检查时发现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1198.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3
4
金路政罚〔2025〕501738
2025年11月7日9时45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施程才、陈晔在219省道巡查时:发现王光利驾驶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的浙G62280重型自卸货车运载渣土从佛堂出发前往武义,车行至219省道186K+550M路段时,因装载物掉落该公路路面,造成公路路面污染,经执法人员现场丈量, 受污染公路路面长6.0 米,宽1.0 米,面积6.0 平方米。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0
5
金运政罚〔2025〕501409
2025年8月4日9时52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吴 坚、黄强在义乌市福田街道环城北路前店一区路段巡查时,发现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驾驶员李勇根据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安排驾驶浙GC5812自卸货车运输砖渣,从义乌市大三里塘工地到义乌市森屋砖厂,运输过程中盖板没有遮盖严实且没有当场改正,砖渣没有脱落、扬撒。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2
6
金路政罚〔2025〕501032
2025年5月27日9时36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兴洪、丁军巡查发现浙G50065(黄色)重型自卸货车装载拌干材料在S315 K196+200 路段行驶。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询问后发现,5月27日9时30分驾驶员李军驾驶浙G50065重型自卸货车装载拌干材料从深能建筑垃圾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出发,前往江赤公路二标工地,途径S315 K196+200 路段,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沥青路面污染。驾驶员李军在现场。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8
7
金运政罚〔2024〕50J83
2024年1月16日,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旭明、李明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商城大道与武岩路红绿灯交叉口路段巡查时发现由义乌市宏页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冯贺彬驾驶车号为 浙GC6097黄牌重型自卸货车装载泥巴从廿三里街道活鱼塘运往东莲塘,车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经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2024年度浙浙GC6097黄牌重型自卸货车在本省范围内因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是首次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16
8
金运政罚〔2024〕50J6
2024年1月3日,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旭、王松通过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1月3日8时58分,浙G75659自卸货车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G351 222K+50米路段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其行为涉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