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桂花树小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桂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724MA7Y5XTN03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大寨镇南界都村南1500米昔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院内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昔市监冶罚字[2023]10082号
经查明,昔阳县桂花树小卖店于2022年2月办理《营业执照》,于2022年5月10日办理《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经营食品和烟草制品。2023年9月25日,昔阳县东冶头镇市场监督管理站对昔阳县桂花树小卖店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小卖店销售区货架上摆放的今麦郎红烧牛肉面,规格145g,数量67桶,今麦郎酸辣牛肉面,规格161g,数量8桶,两种食品的生产日期:2023年2月24日,保质期六个月,现都已超过保质期,售价4元/桶,货值金额:(67+8)×4=300元。因过期后未进行销售,故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
2、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的具体违法事实和情节;
3、《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及经营者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情况;
4、销售区牛肉面照片一张,牛肉面超过保质期照片二张,证明当事人销售的牛肉面超过保质期的情况。
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昔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