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龙缘米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晓飞 | 注册资本:4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07G3QH3C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农产品批发市场M2区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6〕96号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5年9月开始在位于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农产品批发市场M2区20号的房屋内使用真空包装机、电子秤、墨轮有色印字连续封口机、2.5公斤模具、真空袋、水舀等工具将自行采购的1袋预包装玉米面“津武玉米面(净含量:25kg)”分装为10袋规格为2500克/袋的玉米面,标签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委托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优印堂数码印刷(商大店)印制后自行张贴于分装后的玉米面外包装上,标签标注委托加工商为五常市聚森缘米业有限公司,经我局向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回函称上述商品非五常市聚森缘米业有限公司生产,截止案发上述10袋玉米面已全部售出,售价为19.4元/袋,该行为满足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构成要件,当事人该行为货值金额为194元,违法所得194元。
另查明,当事人利用上述工具和地址,将自购的散装红豆、散装小米、散装绿豆、散装燕麦片、散装黑米、散装黄豆进行分装,由25kg/袋分装为2.5kg/袋,分别分装了10袋,售价分别为42元/袋、27元/袋、42元/袋、24元/袋、24元/袋、24元/袋,并标注委托加工商为五常市聚森缘米业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商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志广拥政村,经我局向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回函称上述商品非五常市聚森缘米业有限公司生产,截止案发上述商品已全部售出。该行为满足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构成要件,当事人该行为货值金额为1830元,违法所得1830元。
1.没收违法所得2024元;
2.罚款23000元。
23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