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客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丁山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全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2346469287M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宜兴市丁蜀镇解放中路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烟处﹝2025﹞第259号
2025年5月23日17时13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宜兴市丁蜀镇解放中路2号,当事人江苏宜客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丁山分公司的经营场所内查获如下卷烟:中华(软)16条、中华(硬)8条、黄金叶(天叶)5条,共计29条,案值19800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公司购进卷烟的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
责令当事人即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处以进货总额10%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玖佰捌拾元整
1980.00元
宜兴市烟草专卖局
2025-07-31
2
宜烟处﹝2023﹞第240号
2023年9月20日9时23分,根据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西路103号二楼仓库,当事人江苏宜客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丁山分公司的仓库内查获卷烟苏烟(七星)25条、冬虫夏草(和润)18条、娇子(宽窄好运)11条等19个品种共计144条,案值64440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
处以进货总额9%的罚款,计人民币伍仟柒佰玖拾玖元陆角
5799.60元
宜兴市烟草专卖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