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威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4MA4RU43N0U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7栋1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1
(2025)浙0112行初71号
撤销行政处罚
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07-03
服务合同纠纷
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土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土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5-04-24
(2025)内0105民初3987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朱**
内蒙古众信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内蒙古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罚﹝2026﹞8号
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自行检测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罚款人民币80,000.00元上缴国库。
80000.00元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2
杭临市监处罚﹝2025﹞122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08月30日对杭州某酒店在用1#、2#、3#电梯进行了检测,在1#电梯检测过程中存在不按技术规范进行电梯检测的行为;在2#电梯检测过程中存在未下电梯底坑进行检测即出具需要下底坑检测的项目结果为“符合”的检测报告,与事实明显不符。当事人从事1#、2#电梯检测的违法所得为1928.8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928.80元;2、处罚款11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928.80元;2、处罚款110000元。
110000.00元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