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留成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82MA3X6AK85J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和尚桥镇森源西路1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6
(2025)陕01民终18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西安隽永食品有限公司,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9-02
(2022)豫1024民初203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鄢陵县人民法院
3
2022-07-06
(2022)豫1082民初2734号
保险纠纷
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
长葛市人民法院
4
2021-04-13
(2021)豫1082民初123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
长葛市人民法院
5
2020-09-14
(2020)豫0423民初34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鲁山县人民法院
6
2020-09-14
(2020)豫0423民初34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杨**
鲁山县人民法院
7
2019-03-25
(2019)豫0122民初21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赵*,赵**,赵**
郭**,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中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03
2021-05-07
(2021)豫1082民初123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35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2-18
2021-01-11
(2020)豫1081民初66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与朱**、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8505.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1-04
2020-09-24
(2020)豫1081民初2061号
运输合同纠纷
梁**与赵**、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5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31
2020-12-16
(2020)豫10民终3036号
运输合同纠纷
赵**、梁**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8-04
2019-12-04
(2019)豫0105民初25084号
河南橙果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胡**、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4-27
2020-04-07
(2020)豫01民终16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河南橙果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胡**、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4-16
2020-04-10
(2020)豫1081民初501号
运输合同纠纷
梁**与赵**、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4-30
2019-03-27
(2019)豫0122民初21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赵**等与长葛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740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0829202400476
2024年5月24日10时30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红占、李川在嘉祥县临菏路纸坊大桥东100处对任天含驾驶的(黄牌)豫KE0151、豫KM759挂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土,所行驶的嘉祥县临菏路为限载路,该限载路限载30吨,有限载标志。经过磅得知,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6.50吨,超限55.00%。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全过程录像,任天含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交通执法现场录像(另存)、交通执法现场笔录、过磅单证件复印件等。执法人员已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 (以下空白)
罚款壹仟陆佰元整
16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4
2
J370829202400478
2024年5月24日10时30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红占、李川在嘉祥县临菏路纸坊大桥东100米处对任保立驾驶的(黄牌)豫K34222、豫KN389挂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土,所行驶的嘉祥县临菏路为限载路,该限载路限载30吨,有限载标志。经过磅得知,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6.60吨,超限55.33%。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笔录、过磅单等证据证实。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仟陆佰元整
16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