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超星运输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11061093925F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12号综合楼全幢205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8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陈**
巨野县超星运输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2
2025-04-30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陈**
巨野县超星运输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3
2022-04-19
(2022)鲁0522民初5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寇**,岳**,寇**,韩**
巨野县超星运输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中远海运(青岛)有限公司,杨**,潍坊迅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利津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0682202400422
2024年08月16日12时15分,莱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莱阳市长江路蜡树庄村村口东50米对丁兆德驾驶的鲁BC6573(黄色)、鲁BX52G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彬彬、王鹏杰向丁兆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当事人拉了一车空吨桶,该车有超限嫌疑,经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共同测量,当事人所驾车的车货总体高度为4.15米,经询问,当事人称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已告知驾驶员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证据: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照片打印件、交通执法现场执法照片。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巨野县超星运输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巨野县超星运输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