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丁陶陶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志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7MA48TDJ81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黄梅县下新镇蜒螺地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6〕99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7年1月23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大数据能力平台信用监管查询系统”显示:当事人2023-2024连续2个年度未进行年报公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当事人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和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分别于2018年7月6日、2020年10月13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7月6日、2024年1月10日、2024年7月8日、2025年7月4日被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且未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当事人未在国家税务总局黄梅县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和连续两个年度未进行税务申报,未按规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社会保险。通过在湖北省市场主体登记系统显示的基本情况查询,登记预留的联系电话分别显示为未接听和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电话。经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该市场主体,未见其招牌,也未见有从业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的黄梅县下新镇蜒螺地村民委员会证明该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不存在该企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1-1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4-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10-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8-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