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环人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忠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2MAE2LMW10X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北关社区环江大道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环)市监罚〔2025〕81号
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内科、儿科、外科、检验科、妇科等。2025年9月24日,当事人因未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存储药品的行为,本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2025年11月9日发现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抗毒素,苯磺顺阿曲库铵注射液等药品未按药品说明书标明的条件储存,组织人免疫蛋白药品说明书标明的储藏条件为2℃-8℃避光保存和运输,破伤风抗毒素说明书标明的储藏条件为2℃-8℃避光干燥处保存,苯磺顺阿曲库铵注射液说明书标明的储藏条件为2℃-8℃避光保存不宜冷冻。当事人存在未按药品说明书标明的条件储存的行为。
对环县环人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2
(环)市监处罚﹝2025﹞81号
未按药品说明书标明的条件储存和养护药品
处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3
环卫传罚﹝2025﹞5号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门外存放氧气瓶及杂物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叁百(1300)元整
1300.00元
环县卫生健康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