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德运运输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水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421MA2YL6JW54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关右路30号城关乡政府3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明明交执﹝2025﹞罚字第31号
根据明溪县运输发展中心明运发函﹝2025﹞12号关于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持证情况的抄告,我单位执法人员林玲、邹佛乾于2025年6月11日10时00分对明溪德运运输经营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梁峰,梁峰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从事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
1、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
1000.00元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19
2
闽明明交执﹝2023﹞罚字第124号
2023年10月21日10时49分,经我单位执法人员曹旭、陈贤阳等通知,明溪德运运输经营部管理人员梁峰在明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处理该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违法情况。经调查取证明溪德运运输经营部共有货运车辆2辆,根据福建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显示,截止最后一次处罚时间2023年6月27日有闽GA0108等1辆车关于超限的公安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案号是:闽明清交执﹝2023﹞罚字第60号,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为该公司货运车辆的50%。明溪德运运输经营部存在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嫌疑。
1、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违法行为。2、停业整顿21日。
-元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14
3
闽明清交执﹝2023﹞罚字第60号
2023年6月15日5时5分驾驶员张道发驾驶车号为闽G-A0108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载莹石矿粉,途经国道534线K431+431路段时,经过清流县交通运输局设置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86.6吨,总质量限值为31吨,超限55.6吨,超限率179.35%,现场电子情报板已将要求卸载的信息及卸载的地点告知张道发。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可解体物品案
27500.00元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23-06-29
4
闽明清交执﹝2023﹞罚字第33号
2023年4月24日我单位接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法案件移交书,驾驶员曾茂晖驾驶车号为闽G-63239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载萤石矿,从明溪县前往清流县途经国道534线431K+431M,车辆属于明溪德运运输经营部所有,该车车货总重为96.02吨,超限65.02吨,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明溪德运运输经营部存在指使车辆驾驶员曾茂晖超限运输货物的嫌疑。
2023年4月24日我单位接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法案件移交书,驾驶员曾茂晖驾驶车号为闽G-63239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载萤石矿,从明溪县前往清流县途经国道534线431K+431M,车辆属于明溪德运运输经营部所有,该车车货总重为96.02吨,超限65.02吨,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明溪德运运输经营部存在指使车辆驾驶员曾茂晖超限运输货物的嫌疑。
4000.00元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