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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星光名酒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永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03MAB0U1388Y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57号星光半岛1层106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碑市监处罚〔2025〕0041号
西安市碑林区星光名酒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没收“天朝上品贵人酒”2瓶;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6
2
碑烟处﹝2023﹞第084号
2023年7月12日19时33分,我局稽查人员在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57号星光半岛1层106室“星光名酒行”,向当事人王永军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经当事人同意后,依法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依法查获当事人存放于店内货柜内非本店32位激光喷码的卷烟黄鹤楼(细支天骄圣地)8条、黄鹤楼(硬1916)2条、白沙(硬细支和天下)2条等共计49个品种203条卷烟。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当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西安市碑林区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西碑烟存通字[2023]第0258、0259、0260、0261、0262号)送达当事人。
本案已调查终结,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王永军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80370元10%的罚款计8037元的行政处罚。涉案49个品种203条卷烟发还当事人。
8037.00元
碑林区烟草专卖局
2023-07-26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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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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