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玉溪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星云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建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30400MA6P07L892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星云路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高开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2号
玉溪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星云路店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玉溪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星云路店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500.00元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06
2
云市监玉红处罚﹝2026﹞12号
经查,2025年8月1日,当事人从华宁宁州君晶蛋糕坊采购了不合格批次的绿豆糕在店内销售,我局于2025年9月4日依法对当事人处销售的绿豆糕进行抽检,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柠檬黄,亮蓝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9月12日,当事人从昆明市(具体不详)采购龙眼在店内销售,我局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龙眼进行抽检,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均未提出复检和异议申请,认可检验结论。当事人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评价性抽检报告》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当事人按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了整改,张贴《召回公告》,目前为止,召回0KG绿豆糕、0KG龙眼,据当事人陈述,不合格批次的绿豆糕共采购15KG,销售价格为24元/KG,采购价格为21.6元/KG,货值金额为360元,违法所得为36元; 不合格批次的龙眼共采购10KG,采购单价为13.5元/KG,销售价格为23.98元/KG,货值金额为239.8元,违法所得为104.8元.以上货值金额共计599.8元,违法所得共计140.8元,经营过程中,当事人未完全履行进货义务,未按规定完整记录食品相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现建议责令整改并作如下减轻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肆拾元捌角零分(¥140.8元); 3、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万壹佰肆拾元捌角零分(¥20140.8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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