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杨步忠中医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步忠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323MA2WDUPR2G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奥泰克中央广场小区8-10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6〕227号
2025年12月1日,当事人未经审查通过灵璧县灵城中信广告服务部制作发布“华曼棠颈动脉斑块四联疗法90天B超验证无效托底治疗30天化斑60天融斑90天消斑”“1.患者规范服用30天后,70%患者头晕、头痛等症状缓解,部分患者颈部动脉斑块体积或厚度初步减小2.服用60天时,80%患者斑块指标下降,血管内中膜增厚状况改善;3.服用90天(完整疗程)后90%患者斑块明显缩小”“主治:颈动脉斑块及肺结节、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等结节类疾病。配合针灸、脑针、髓针等疗效更佳。一个月一疗程,全国统一价1588元、灵璧普惠价1314元”等内容的医疗广告,为其销售药品及提供的诊疗服务作宣传。当事人限期未能提供宣传中“华曼棠颈动脉斑块四联疗法90天B超验证无效托底治疗30天化斑60天融斑90天消斑”等内容的相关依据。当事人对四联疗法中宣传治愈率不了解,也未申请医疗广告审查。2026年3月6日,我局再次对当事人诊疗场所进行检查时,当事人已积极整改,消除涉案广告。涉案广告制作费用为300元。
1;罚款陆佰元。
600.00元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