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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良子化肥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宝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30MAC8GTQF0L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昌盛乡乡直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东市监处罚〔2026〕9号
2026年4月15日,我局在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对克东县良子化肥经销处销售的辽宁中农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50%(26-12-12)含氯(低氯)/40kg复合肥”、黑龙江为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45%(12-18-15)含氯(中氯)/50kg复合肥”进行抽样检验,经山东泰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2026 年 5 月 9 日我局昌盛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化肥(编号:20260421041、编号:20260421044)《检验报告》,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11日从绥化市黑龙江为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每吨2900.00元的价格购进3吨苗之源复合肥,用于销售。购货款共计:8700.00元。生产厂:黑龙江为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肇昌公路经济开发区十一公路处;总养分≥45%(12-18-15)含氯(中氯);生产许可证号:(黑)XK13-001-00810;执行标准:GB/T15063-2020《复合肥料》;净含量:50kg,生产日期:2026年01月10日。销售价格每吨3000.00元,货值金额共计9000.00元。于2026年3月20日从北镇市辽宁中农化肥有限公司,以每吨3500.00元的价格购进2吨改性脲醛复合肥,用于销售。购货款共计:7000.00元。生产厂:辽宁中农化肥有限公司;地址:北镇市沟帮子镇铁南社区906-68-1353;总养分≥50%(26-12-12)含氯(低氯);生产许可证号:(辽)XK13-001-07019;执行标准:GB/T15063-2020《复合肥料》;净含量:40kg,生产日期:2026年01月03日。销售价格每吨3650.00元,货值金额共计7250.00元。两种产品经山东泰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截至案发时止,3吨不合格苗之源复合肥已经销售给克东县昌盛乡互助村2组村民王喜忠,用于大田播种,销货款计:9000.00元,获违法所得300.00元; 2吨不合格改性脲醛复合肥已经销售给克东县昌盛乡太平村5组村民孙满,并已经全部用于大田播种,销货款计:7250.00元,获违法所得250.00 元, 销货款共计:16250.00元,获违法所得共计:550.00 元。克东县良子化肥经销处涉嫌存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50.00元; 2、罚款8125.00元。
8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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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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