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老参号特产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2502MA17GA560P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白山大街碧波家园3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白山市监处罚〔2026〕32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獾子油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制品。当事人以食用为目的购进并销售该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宣传该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2026年2月24日以65元/瓶价格购进獾子油10瓶,2026年3月18日以150元/瓶价格销售2瓶,自用3瓶,认定违法所得为300元。
当事人虚假宣传,经营使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制作的獾油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野生动物制品(獾子油5瓶);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3.罚款600元。
600.00元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