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孙玉辉中医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玉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9MA7CP5Q653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C段东侧北环街北侧华鑫大厦1#7011号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3〕616号
2022年11月22日,我局工作人员依法对宁城县孙玉辉中医诊所在售的中药饮片防己进行抽样检测经内蒙古博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本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四部检验,检验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检验结果为0.0%。)被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2023年03月07日,我局将该案移交宁城县公安局调查处理,宁城县公安局于当日受理并于2023年03月25日立案侦查。2023年09月04日,宁城县公安局认为孙玉辉无犯罪事实并将此案移送我局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接到案件线索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04日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局领导批准立案。
认定的违法事实 .经查,由于涉案中药饮片因当事人索证索票不全,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剩余370克防己被宁城县公安局扣押,于2023年09月19日移交我局后依法没收。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2
赤宁市监处罚〔2023〕029号
当事人于2023年01月开始有20种对外进行销售的西药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截止2023年03月01日,当事人共销售未明码标价的西药的营业额为46.7元,盈利10.04元。
1、没收违法所得:10.04元;
2、罚 款:1000元。
1000.00元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