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呼伦贝尔纵横旅行社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海娜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0034141405XH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呼伦办伊敏大街2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4-22
(2019)渝0105民初1830号
健康权纠纷
吕*
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大千旅游车队有限公司,呼伦贝尔纵横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关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
2019-04-22
(2019)渝0105民初1830号
健康权纠纷
吕**
四川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大千旅游车队有限公司,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纵横旅行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关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8-01
2019-06-17
(2019)渝0105民初1830号
吕*与呼伦贝尔市大千旅游车队有限公司呼伦贝尔纵横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221.7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文综罚字〔2025〕9号
经调查,该旅行社在接待游客杨宁等4名游客的过程中,未妥善保存《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旅行社应当妥善保存《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的规定。
给予当事人呼伦贝尔纵横旅行社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615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08-07
2
(呼)文综罚字〔2025〕10号
经调查,该旅行社在接待游客杨宁等4名游客的过程中,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4号《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的,应当依法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的规定。
警告
-元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