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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芳英冷冻食品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费芳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503MA2B7DJJ0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号厅31号32号摊位(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浔市监处罚〔2023〕1058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4日从南浔年丰农贸市场豆制品摊位的谷**手里购入白干7千克用于对外销售,进货单价为6元/千克,进货总价42元。2023年10月24日,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时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白干进行了抽检,样品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截至我局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日止,上述批次的白干已经全部销售完(包括抽检买样的1.6千克),销售价格为10元/千克,销售总额为70元,故我局认定当事人经营的不合格白干的货值金额为70元,违法所得为70元。我局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时,当事人提供了不合格白干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以及进货单据,但无法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没收违法所得70元,罚款3000元,罚没款共计3070元(大写:叁仟零柒拾元整),上缴国库。
3000.00元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