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章雷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4MA2M6BYD6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山东路15号第一幢二楼朝东由南往北第三间(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30
(2025)粤0306民初22951号
定作合同纠纷
深圳市金宏阳科技有限公司
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李*,王**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9
(2025)浙0784民初387号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兰*,王**,章*,张**
永康市人民法院
3
2024-04-22
(2024)浙07民终14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荣旭金属材料(东莞)有限公司
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4-10
(2024)浙0784民诉前调310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徐**,张**
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5
2024-03-20
(2024)浙0784民初1232号
中介合同纠纷
应**
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6
2024-03-15
(2024)浙0784民诉前调247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陈*
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7
2024-03-13
(2024)浙0784民初860号
定作合同纠纷
义乌市荣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金**
永康市人民法院
8
2024-03-12
(2024)浙07民终980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4-03-04
(2024)浙0784民诉前调1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市鸿图包装有限公司
永康市先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10
2024-02-02
(2024)浙0784民初3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荣旭金属材料(东莞)有限公司
李*,章*,王**,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王**
永康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10
(2025)粤0306民初22951号
定作合同纠纷
深圳市金宏阳科技有限公司
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6
2024-01-09
(2023)浙0784民初58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市英军彩印厂、永康市四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2307.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3﹞157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生产的640把型号为9号猫眼的智能指纹密码锁,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的700把型号为T6红古铜的智能指纹密码锁,经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截至案发时止,上述指纹密码锁除被抽检外,其余均未销售,货值金额总计人民币14666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智能指纹密码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属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鉴于本案当事人违法行为无从轻或从重处罚情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一般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智能指纹密码锁;二、没收违法生产的9号猫眼636把(含备样),T6红古铜的智能指纹密码锁696把(含备样)。三、处以罚款150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0000.00元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9-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