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空港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5MAC0DT818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园林北路12号金桥广场2楼232-23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3〕271号
023年5月15日,当事人从深圳市龙岗区天宸食品商贸商行以356元/盒的价格购进了1盒净含量为50ml的古驰花悦女性香水,尔后置于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销售标价为599元/盒。
上述古驰花悦女性香水的包装盒上加贴有中文标签,标签上标注有“古驰花悦女性香水,原产国:德国,国妆备进字J201812143,生产批号:详见包装,限期使用日期:详见包装,净含量:见包装,代理商:科蒂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黄埔区福州路666号8楼C座”等内容,但其包装盒及标签上均未见标注限期使用日期和使用方法。
至案发,上述古驰花悦女性香水尚未售出。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古驰花悦女性香水在其包装盒及标签上未标注使用期限和使用方法,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七)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3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罚款,5 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上述尚未售出的古驰花悦女性香水1盒;
2.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