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康久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活水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西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22MA7DQ6TJX2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活水乡龙泉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曲陆处罚﹝2026﹞30号
2026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执业药师未在岗履行执业药师职责,当日我局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26年5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责令整改事项进行检查,发现执业药师未在岗,当事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我局执法人员随机调取了该药店2026年4月26日至4月30日的药品销售记录,并要求当事人提供该药店2026年4月26日至4月30日销售处方药处方。当事人已提供。药品销售期间当事人全部存在执业药师未在岗并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
……(二)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四)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后果较小的;……”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减轻处罚。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的”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作如下处罚: (1)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