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联猛加工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祥联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5MA5NL5BL7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那齐村新造坡17公里处太平路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江市监处罚〔2025〕121号
南宁市联猛加工坊2025年06月11日生产经营并被抽检的酒糟酸菜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南宁市联猛加工坊对此检验结果及抽样过程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南宁市联猛加工坊生产经营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酒糟酸菜,原料芥菜系从本地农户处购得,经过清洗、水烫、发酵腌制、清洗、打包等工序,于2025 年06月11日生产完成,共1件(30 袋/件)。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50元/件,总生产成本50元;已全部运输销售至委托广西月佬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价格为 60元 / 件,销售所得 60 元,利润 10 元。
南宁市联猛加工坊通过自查初步确认,该批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系员工未按生产工艺要求操作所致。
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