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其芝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28597147223X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羊街镇甘泉村委会洒马旧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6-10
(2021)云2328民初10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元谋龙腾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杨**,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
元谋县人民法院
2
2021-05-13
(2021)云2328民初6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
元谋县人民法院
3
2021-05-13
(2021)云2328民初6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杨**,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
元谋县人民法院
4
2021-02-19
(2021)云2328民初94号
合同纠纷
高**
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
元谋县人民法院
5
2019-07-17
(2019)云2328民初986号
民间借贷纠纷
深圳兴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杨**
元谋县人民法院
6
2019-05-23
(2019)云2328民初65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李**,杨**
元谋县人民法院
7
2019-04-24
(2019)云2328民初51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包**
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杨**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4
民间借贷纠纷
郑子琼、赵成珠
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杨**,张**
执行文书、拍卖
元谋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10
2022-06-28
(2022)云2328执706号
其他案由
起**、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9-01
2022-08-31
(2022)云2328执600号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李**、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8-19
2021-09-24
(2021)云2328执102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李**、杨**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7-15
2021-05-28
(2021)云2328民初6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与杨**、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2854.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7-15
2021-06-24
(2021)云2328民初10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元谋龙腾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与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301.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4-01
2021-03-23
(2021)云2328民初94号
委托合同纠纷
高**与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16
2019-12-11
(2019)云2328执447号
民间借贷纠纷
郑**、赵**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12-16
2019-12-12
(2019)云2328执7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深圳兴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11-29
2019-07-12
(2019)云2328民初65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与杨**、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875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6-26
2016-03-08
(2015)楚民初字第3092号
民间借贷纠纷
邓**与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4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元市监处罚〔2024〕117号
2024年5月16日,执法人员在元谋县羊街镇甘泉村委会洒马旧村对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开展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有如下违法行为:
一、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2024年5月1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成品仓库,发现标签标注:“产品名称:滇玺润露牌润露饮用山泉水,净含量:18.9L,生产日期:2024年5月22日,保质期:45天,水源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羊街镇翠林山,厂地:云南省楚雄州,水源类型:自涌泉水,制造商: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厂址: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羊街镇甘泉村委会洒马旧村”的桶装饮用水81桶。
二、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024年5月16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进行检查时,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登记的许可证编号为“SC10653232800039”,但现场查获生产成品仓库的桶装水标签标注:“产品名称:滇玺润露牌润露饮用山泉水,净含量:18.9L,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53232854543,执行标准:DB53/118-2009,制造商:元谋润露山泉有限公司,厂址: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羊街镇甘泉村委会洒马旧村”。
当事人生产经营上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桶装饮用水81桶,拟以3元/桶的价格销售给附近村民,未售出,于2024年5月16日被本局查获,货值金额243元(81桶×3元/桶),未获得违法所得。
当事人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桶装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当事人生产经营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桶装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滇玺润露牌润露饮用山泉水”桶装饮用水81桶;
2.处以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