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万坤海鲜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申帅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213MA7XBAJP2P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泽街二十三校旁38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平市监计量处[2023]238号
当事人于2022年10月份从大同市平城振华货栈一个商贩以170元的价格购买的计量器电子秤,当事人未能提供计量器的合格证和购买时的票据;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9日从大同市平城区鸿源水产冻品行以单价(每盒)47元人民币购进带头虾2盒,其中以1盒以55元/盒已销售,检查时发现剩余带头虾1盒未售出,生产日期:20220321,保质期12个月,本案没有违法所得;货值金额47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案件来源登记表, 证明本案案源
2、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复印件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身份;
3、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使用不标准计量器具的事实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4、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使用不标准计量器具的违法事实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5、当事人提供了超期食品带头虾进货票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证明当事人是从正规渠道进货,且履行了查验制度。
6、现场拍摄的照片5张,证明现场检查中发现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
罚款0.6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6000.00元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