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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金虎韦强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强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50784MA30PWLC8U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镇民主南路164号1-2号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市监执处罚〔2024〕40107号
当事人于2023年6月1日从南平市建阳区城关兴发副食品商行购入上好佳栗米条10包,规格:净含量32克,生产日期:2023年5月6日,保质期9个月,购进价格为每包3元。 至2024年3月8日止,该批上好佳栗米条共卖出8包,销售价格均为每包4元。2024年1月16日现场被执法人员发现超过保质期的上好佳栗米条2包尚未售出,当事人现场主动销毁了这2包过期的上好佳栗米条。 因当事人未设立销售台账、同时根据当事人2024年3月27日的陈述,仅能确定2024年2月25日售出的1包上好佳栗米条售出时已过期,无法追溯已售出的另外7包上好佳栗米条的具体销售时间,因此,根据已查实的证据(2024年2月25日售出的1包上好佳栗米条售出时已过期;2024年3月8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2包超过保质期的上好佳栗米条;)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数量为3包,认定其货值金额共计为4*3=12元,违法所得为4*1=4元。 2024年3月8日,当事人贴出对超过保质期的上好佳栗米条进行召回处理的公告,截止2024年3月27日尚无人来要求召回。
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4元)
500.00元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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