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喜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78KKMP5A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A段第8层8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16
(2022)新7101民初16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桑**
新疆西部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15
2022-03-21
(2022)新7101民初16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桑**、新疆西部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41165.8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3-23
2022-03-18
(2022)新0104执1015号之一
行政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新疆西部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案由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6)100号
经查,当事人由于工作疏忽,因此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3、2024年度的共计2个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故决定处罚如下: 1、限2026年6月30日前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