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来顺祥麻花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1MA06T9ML7H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长春道9号一楼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和处罚〔2024〕303号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对在售食品“调制糖”所宣传的功效相关内
容无法提供任何相关依据。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
书》(津市监和白责改[2024] 24号 ),当事人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了
上述违法行为,重新制作了标签,删除了标签上涉及宣传功效的文字
内容。
执法人员调取了当事人的销售记录,当事人从2023年 11月开始
销售该“调制糖”,2023年 11月销售的营业性收入为32元,2023年
12月销售的营业性收入为46. 8元,2024年 1 月销售的营业性收入为
21. 8 元,2〇24年 2 月销售的营业性收入为57.7元,2024年 3月销售
的营业性收入为73. 3元,2024年 4 月销售的营业性收入为15. 6 元,
当事人销售“调制糖”的营业总收入为247. 2元。当事人釆购“调制
糖”的进货价为7元/500g,售价为78元/500g,该 “调制糖”自2023
年 11月上架销售开始到2024年 4 月8 曰整改完毕,合计销售3. 17
斤。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
条 “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
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的规定,可以证实,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225. 07
元。当事人对上述情况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1. 警告;
2. 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255. 07元;
3. 对当事人处罚款1275. 35元,罚没款共计1530. 42元,上缴财政
1275.35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2
2
津市监和处罚〔2023〕161号
当事人在用于贸易结算的两台电子秤未有有效期内的强检合格证。
处罚款500元,上缴财政。
5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