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康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万康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77605919XL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交通东路46号康城大厦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15
2023-04-10
(2023)新28民终129号
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新疆康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06
2023-03-29
(2023)新2801执保1000号
民事
上海得丽佳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康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166594.00元
执行案件
3
2020-11-09
2020-05-22
(2019)新2801执恢249号
借款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九鼎富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罗**、张**等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4-26
2020-03-27
(2020)新2801民初672号
新疆康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4-26
2020-03-27
(2020)新2801民初668号
新疆康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王*、吾仁其米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7-09-27
2017-09-21
(2017)新2801民初4291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库尔勒辉宏牛羊肉店与新疆康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05-22
2016-12-31
(2016)新2801民初617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康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与李**、巴州天钼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394.2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库卫公罚(2025)109号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游泳场(馆)的水质进行卫生检测。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2000.00元
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0-27
2
巴(库)市监药化处罚(2023)276号
2023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新疆康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酒店沐浴间陈列架上有沐浴液、洗发水、润肤露3个品种化妆品,外包装均标明生产企业:扬州蕾斯特日化有限公司。现场未能提供上述3中化妆品购进票据、同批次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明、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警告。 2、并处5000元罚款。
5000.0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7
3
库烟处(2024)第9号
新疆康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407.36元
407.36元
库尔勒市烟草专卖局
2024-03-04
4
巴库市监萨所处罚(2023)221号
经查,当事人承接投诉人彭某2023年6月18日孩子生日宴(共计13桌,每桌餐费1399元,凉菜8个,热菜11个,主食4个,其中一份主食为鸳鸯添福-金银馒头),2023年6月18日使用的金银馒头提前制作了160个,于2023年6月17日制作好放凉后放到冰柜中冷冻。由于储存不当造成了部分馒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霉点。当天只有投诉人点了这道菜,共有13桌,每盘12/个,价格为28元/盘,每个馒头为2.3元/个,现场发现带有霉点的馒头5个,货值金额共计11.5元,因当事人已经消费者退款并赔偿,所以没有违法所得。事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带有霉点的馒头5个;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