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胜利 |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054169100M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晋城市泽州县高都镇薛庄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
泽州县人民法院
2
2024-09-09
(2024)陕0702民初56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中新环于式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泽州万衡工贸有限公司,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3
2024-03-21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王*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
泽州县人民法院
4
2021-11-17
(2021)晋05民终1585号
合同纠纷
泽州县巴公镇渠头村村民委员会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12-22
合同纠纷
泽州县巴公镇渠头村村民委员会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6
2019-05-29
(2019)晋0525民初10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河南大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李**
泽州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11
2024-09-09
(2024)陕0702民初56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汉中新环干式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泽州万衡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28
2021-11-19
(2021)晋05民终1585号
合同纠纷
泽州县巴公镇渠头村村民委员会、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9-29
2020-07-19
(2020)晋0525民初2213号
合同纠纷
泽州县巴公镇渠头村村民委员会、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08-12
2019-06-19
(2019)晋0525民初10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河南大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523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07-01
2019-06-10
(2019)晋0502执异2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异议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与被执行人李**、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异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1-08
2018-12-06
(2018)晋0525执异25号
合同纠纷
河南展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泽州县高都镇薛庄煤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12-30
2018-12-26
(2018)晋05执复35号
合同纠纷
河南展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泽州县高都镇薛庄煤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6-06-08
2016-06-08
(2016)晋05民终145号
合同纠纷
沁水县大昱工贸公司与泽州天安昌都煤业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5-09-16
2015-09-16
(2015)泽民初字第469号
合同纠纷
张凤鸣等诉泽州县巴公镇渠头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5-03-12
2015-03-12
(2015)晋市法民终字第125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张凤鸣等人与被上诉人巴公镇渠头村委、英林公司、天安昌都煤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泽)煤监管罚﹝2026﹞煤矿7号
1.昌都煤业核定能力为120万吨/年,查阅矿井调度产量、销售统计表,发现2025年全年原煤产量为137.47万吨,2026年4月份原煤产量为15.87万吨,均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0%;2.集中胶带巷二部皮带温度保护(红外线)安装位置不当,探头无法检测滚筒表面温度,温度保护失效;151207巷一部皮带温度保护(热电偶)安装位置大于15mm,温度保护失效;3.矿井总回风巷200米附近顶板有1处深度超过0.5米的高冒点未进行瓦斯检查;4.2025年1月1日2时57分至2025年1月1日7时23分,151301工作面正常作业期间,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2个精准定位基站传输中断、无监测数据,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且未采取人工监测等安全补救措施;5.该矿对井田范围内地表水体(巴公河)未编制和审批防隔水煤柱设计(当前保护煤柱未论证防隔水作用);6.2026年4月4日中班在150106胶带顺槽695米处施工疏放9#煤层采空区积水时,发现2#钻孔有出水,该矿未按规定撤出掘进面迎头(探放水点标高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7.150106胶带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超限断电现场未联动人员定位和广播;8.一盘区轨道巷避难硐室口处的JD-1.0绞车的信号装置有光无声;9.150102轨道顺槽无极绳绞车的涨紧力下降保护故障;10.150102胶带顺槽无极绳绞车的涨紧力下降保护故障;11.151207巷口风门内平板车未编号管理,且碰头损坏;12.150102胶带顺槽76#皮带架处有2根挡矸单体柱弯曲严重;98#皮带架处一挡矸单体柱体弯曲严重,起不到支护作用;219#皮带架处2根挡矸单体柱折断;13.150102胶带顺槽197#皮带架处2根顶锚杆失效;里程915m处1根顶锚索失效;14.150106切眼刷大工作面煤溜机尾护罩防护不完全。违反了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一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第(一)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3.《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零一条第二项;4.《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一)项;5.《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6.《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1.责令停产整顿,罚款人民币捌拾肆万伍仟元整(¥845,000.00);2.①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②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3.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陆佰元整(¥37,600.00);4.责令停产整顿,罚款人民币捌拾肆万伍仟元整(¥845,000.00);5.责令停产整顿,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伍仟元整(¥1,845,000.00);6.责令停产整顿,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伍仟元整(¥1,845,000.00);7.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8.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9.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10.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11.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12.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13.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14.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合并处罚:对昌都煤业给予警告,责令停产整顿3日,组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规范,共处罚款人民币伍佰柒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5,757,600.00)
8519200.00元
泽州县应急管理局
2026-08-10
2
晋(泽)煤监管罚﹝2026﹞煤矿17号
1.150102轨道顺槽留巷段矿压显现明显,存在不同程度底鼓现象,现场缺少对顶底板移近量的在线监测装置,未进行有效的矿压监测;2.人员定位系统150102回风顺槽2100米处缺读卡器;3.矿井未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现有注册安全工程师7名,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15%,矿井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8人;4.调取人员定位系统数据抽查零点班带班人员轨迹,多名带班矿领导井下长时间定点滞留,疑似睡岗,未按规定开展巡回检查,带班履职不到位:①安全副总工程师马慧波:5月10日1:04—5:27,在151207巷1544m处连续停留4小时23分,未开展井下巡回检查;②原矿长王琳:5月16日2:44—5:40,在150102轨道顺槽916m处连续停留2小时56分,未履行带班现场巡查职责;③安全监察专员张小军:5月17日1:38—5:39在15010胶带顺槽922m处停留4小时,5月19日1:36—5:42在151207巷1014m处停留4小时6分,两个班次均长时间定点停滞;5.应急预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无培训,无宣贯;6.井下单轨无极绳运行巷道中,没有设置“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警示警标,交叉口、驱动部、车场均没有安装声光报警装置;7.主斜井和集中轨道大巷架空乘人装置均没有安装防反转保护装置;8.自救器培训流于形式,队组抽查盲戴自救器10人,2人合格,8人超时;9.兼职救援队伍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中队负责人、队员临时负责且无证件),不具备先期处置能力,呼吸器不合格,且无相关培训、演练、救援装备维护保养等记录。无兼职救援队伍专业技能培训及考核制度;10.矿井产量监控系统无法调取六月份用电量监测数据,不满足用电数据采集、留存、追溯要求。产量监控系统数据造假。该矿井2024年实际出煤55.9814万吨,但产量监控只显示出煤12.2355万吨。2025年实际出煤137.47万吨,但产量监控只显示出煤72.7015万吨。2026年实际出煤27.7495万吨,但产量监控只显示出煤14.5015万吨。现场核查发现,皮带秤存在2024年12月至2026年6月期间存在假调校17次,存在篡改分站数据的行为;11.矿井人员升井出口处未安装人员定位系统标识卡唯一性检测装置,缺失标识卡自检、唯一性甄别及异常报警功能。违反了1.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4.《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9.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1.①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②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2.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3.罚款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57,000.00);4.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5.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6.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7.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8.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9.①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②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10.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11.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合并处罚:罚款人民币陆拾万零玖仟元整(¥609,000.00)
980000.00元
泽州县应急管理局
2026-08-10
3
晋﹝泽﹞煤监管罚﹝2025﹞煤矿6号
1.150102胶带顺槽老空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6m,现场悬顶距离约20m;2.151盘区胶带巷消防管路系统未按每50m设置消防支管;3.150102轨道顺槽约1450m处有一高压接线盒上有两条螺丝外露长度超过3扣。分别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分别1.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3.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合并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130000.00元
泽州县应急管理局
2025-10-31
4
晋﹝泽﹞煤安罚﹝2025﹞煤矿5号
1.151208回风联巷掘进工作面二部皮带机头使用塑料桶装润滑油;2.一盘区永久避难硐室直通电话话筒故障,对方听不到声音;3.煤矿接地电阻试验记录中未体现每年至少对主接地、局部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记录,未体现辅助接地每季度的试验记录。分别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规定。
对违法行为1.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对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对违法行为3.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合并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130000.00元
泽州县应急管理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