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陆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023950430041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长治市五一街18号1号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26
(2019)晋0402民初767号
侵权责任纠纷
晋*,冯**,冯**
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赵**,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师**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2
2019-03-25
(2019)晋0402民初841号
侵权纠纷
梅**
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师**,赵**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06
2020-06-01
(2020)晋0403执892号
侵权纠纷
梅迪生与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4373.21元
执行案件
2
2020-03-09
2019-05-06
(2019)晋0402民初767号
晋*、冯**等与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16813.5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3-09
2019-08-29
(2019)晋04民终1535号
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晋*、冯**等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3-06
2018-11-14
(2018)晋0402执566号
申请执行人段**与被执行人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3-06
2019-09-23
(2019)晋0402执38号
劳动争议
段**与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终本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3-02
2019-05-06
(2019)晋0402民初841号
梅**与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14410.69元
民事案件
7
2020-03-02
2019-09-29
(2019)晋04民终1800号
侵权责任纠纷
长治市惠城热力有限公司、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梅**、师**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10-10
2019-08-01
(2019)晋0403民初796号
侵权责任纠纷
杨**与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治市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06-04
2019-04-17
(2019)晋04民申1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陈**、车**与李*、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2-27
2018-11-26
(2018)晋04民终2524号
劳动争议
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段**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潞州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1号
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小区业主反映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2024年11月2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由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魔方5.0、1+1公寓进行举报投诉核查,经检查,发现1+1公寓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柜未通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室内消火栓系统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停用;防排烟系统停用;防火门关闭不严;疏散指示标志部分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2849号)、对马勇、张杰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6500.00元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1-22
2
潞州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2号
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小区业主反映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2024年11月2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由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魔方5.0、1+1公寓进行举报投诉核查,经检查,发现小区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魔方5.0小区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2849号)、对马勇、张杰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长治市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6500.00元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