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夔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美香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63051563563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奉节县五马镇樟木村7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奉节市监处罚﹝2026﹞142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4月1日生产了瞿塘红茶和香山贡茶小罐茶(试喝装),并于2025年5月11日上架抖音平台开始销售,当事人销售模式为买一罐香山贡茶小罐茶(试喝装)赠送一罐瞿塘红茶。两款产品具体信息为:其一具体信息:香山贡茶小罐茶(试喝装)配料:鲜嫩茶叶规格:15g执行标准:GB114456.1生产许可证:SC11450023636869储存方法:密封、冷藏、防异味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5/4/6,产地:重庆奉节生产商:重庆夔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电话:15320610085无其他产品信息;其二具体信息为:产品名称:瞿塘红茶执行标准:GB/T.13738.2-2017生产许可证:SC11450023636869生产商:重庆夔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电话:15320610085无其他产品信息。当事人生产上述预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共约500罐,根据当事人销售的后台数据查询得知其中246罐为香山贡茶小罐茶(试喝装),销售单价为5元/罐,剩下均为赠品瞿塘红茶,销售单价为0元/罐,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佰捌拾捌元玖角叁分(¥988.93);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无。
3000.00元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