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义龙新区鑫宇航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贵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20MA6GBCH2X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万屯镇农贸市场1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市监德处罚[2023]70号
2023年10月31日检查时,当事人销售区货架上有待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酸萝卜老鸭炖料(规格为:350g/包)13包,售价7元/包。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共91元,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在采购上述产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凭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1.义龙新区鑫宇航食品经营部《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1份,证明当事人具有经营资质,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证据2.2023年10月3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2页,现场检查照片及过期食品现场摆放位置图片共4张,《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兴市市监德强制〔2023〕57号)1份,证明当事人货架上售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执法人员已现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施扣押的事实。 证据3.2023年11月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义龙新区鑫宇航食品经营部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3页,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共91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事实。 以上材料均经当事人、被询问人签字认可。
警告#罚款0.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黔西南州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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