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潜江市春妮烘焙食品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诗明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5MABRFWA55Y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东荆大道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5〕31号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7月14日取得《营业执照》,于2022年10月11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食品类别为热加工糕点和饼干。 2024年11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制作“迪拜巧克力”,同时发现10块已制作好的成品,现场检查中,当事人停止制作,并对上述10块巧克力予以销毁。 据当事人陈述,其于2024年10月9日开始生产“迪拜巧克力”,使用原料主要有纯脂巧克力、面包丝、开心果酱,尔后配送至其销售门店杰森食尚二中店(该店注册登记的名称为潜江杰森食尚蛋糕店、经营者为邓诗明)进行销售,于2024年11月1日下架停止销售,期间共销售了“迪拜巧克力”90个,销售价格为31元/个,会员价28.8元/个,销售金额为2592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财务账目,获利无法计算。 案发后,当事人停止了上述迪拜巧克力的生产销售。...[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