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博星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烜劭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881MADWCHH26P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英德市连江口镇城樟居委会鹅坑村黄汉祥自建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连府罚决字〔2025〕22号
经调查发现,2025年6月13日,英德市博星建材有限公司股东郑某心与英德紫海印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承租了包含涉案土地在内的花海围栏区内300亩土地,用于装卸、生产及加工矿山剥离层砂石土。其中,英德市博星建材有限公司将主要加工地点设定在英德市连江口镇城樟居委会鹅坑村黄汉祥自建房周边地块,现场配备了一套生产设备,设有员工宿舍并堆放了矿山剥离层砂石土。依据英德市林业局的复函,截至目前,未发现上述地点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经委托中青智慧生态(广东)有限公司作出的《林业调查鉴定报告书》证实:本次调查英德市连江口镇城樟社区鹅坑村民小组英德市博星建材有限公司嫌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6087平方米(9.1305亩),其中A地块面积241平方米(0.3615亩),已硬底化,不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D地块面积5846平方米(8.769亩),未硬底化,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B、C、E地块为非林地,F地块为塌方范围。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勘验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
1.责令限期在2025年12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行政罚款人民币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柒佰肆拾元整(按《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农〔2017〕54号)的规定,即森林植被恢复费10元/㎡的罚款×总面积6087㎡=60870元×2倍=121740元)。
121740.00元
英德市连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5-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