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稻香园糕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能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22MABW2YBD6G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山北路5-7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连市监东处罚〔2025〕19号
经查,2025年3月21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连江县稻香园糕点店生产经营的青团(芋泥肉松黑米,加工日期: 2025-03-21)开展监督抽检。
2025年4月2日,我局收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2025)MJHY-D50250),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青团(芋泥肉松黑米,加工日期: 2025-03-2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因当事人未售出上述食品,故未对上述食品进行召回。
当事人共生产4盒青团(芋泥肉松黑米,加工日期: 2025-03-21),以13元/盒的价格销售给抽检人员用于抽检,共收入52元,当事人涉案食品违法所得为52元。
现场未发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当事人不承认在涉案食品中添加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食品的生产原材料青团预拌粉的来源证明材料及合格证明材料,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涉案食品中检出的添加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来源。
-
-元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