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威士利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峰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1054683273N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羊甫社区居委会大羊甫第一居民组64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官处罚﹝2026﹞403号
经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到昆明威士利食品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抽样,当事人正在生产分装葡萄干(水果干制品),当天生产的117袋葡萄干(水果干制品),全部用于抽检,被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付费49.14元带走检测,未流入市场。 后经检测、复检,上述117袋葡萄干(水果干制品)的检测结论均为:“经检测,该样品所检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2026年3月24日生产分装的上述117袋葡萄干(水果干制品)所用原料是于2026年3月7日从昆明经开区天成食品经营部购进,购进数量为2公斤,购进价格为36元,购进时索要了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进单据、葡萄干源头收购企业吐鲁番市晟梅果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检验报告,但该报告未检测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这一项目。 综上,当事人2026年3月24日生产分装的葡萄干(水果干制品)全部用于抽检,未流入市场,销售数量为117袋单价为0.42元/袋,合计金额为49.14元,此即为货值金额;葡萄干原料购进金额为36元,经计算,上述检测不合格的117袋葡萄干(水果干制品)违法所得为13.1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分装上述检验不合格葡萄干(水果干制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 没收违法所得:13.14元; 罚款: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013.14元(伍仟零壹拾叁元壹角肆分)上缴国库。
500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