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凯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欧阳广洲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98MAAM1CJJXR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街道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栋1单元7层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从市监处罚〔2026〕35号
2025年11月17日,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到从江县洛香镇鸿盛第一城1号楼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安装的四台电梯(出厂编号:DX240113;DX240114;DX240115;DX240116)其中两台(出厂编号:DX240114;DX240116)存在交付使用前未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电梯情况;2025年12月5日我局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从市监特令〔2025〕30号),要求立即整改。2026年12月12日,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到从江县洛香镇鸿盛第一城1号楼监督当事人开展停梯工作,对正在使用的两台电梯(出厂编号:DX240114;DX240116)进行停止使用行为。2026年1月20日,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到从江县洛香镇鸿盛第一城1号楼进行复查,发现已经停止使用的两台电梯(出厂编号:DX240114;DX240116)被恢复为可以使用状态,该小区内的居民及外来人员均可使用这两台电梯。该行为涉嫌违反《贵州省电梯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电梯交付使用前,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电梯。”的规定,2026年1月28日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现场检查材料报请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批准立案并指定黎恢祥、吴强二位执法人员负责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1月3日对当事人欧阳广州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当事人承认了在电梯交付使用前,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电梯的违法事实,2026年3月3日本案调查终
依据《贵州省电梯条例》第六十八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黔东南州从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11-18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