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送万家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造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923L80222246P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石化新村社区农民创业园(大联仓巴扎批发市场)第7幢1-2号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4
(2025)新2923民初583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库车市送万家蔬菜店
库车市果优鲜水果五一南路店,库车果优鲜水果幸福城店,库车果优鲜水果店,周*
库车市人民法院
2
2025-04-03
(2025)新2923民初68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库车市送万家蔬菜店
石*,新疆西部宝石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库车市人民法院
3
2025-01-20
(2025)新2923民初68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库车市送万家蔬菜店
石*,新疆西部宝石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库车市人民法院
4
2019-11-05
(2019)新2923民初193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库车县送万家蔬菜粮油店
重庆化医中昊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库车县人民法院
5
2019-11-05
(2019)新2923民初193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库车县送万家蔬菜粮油店
重庆化医中昊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06
2020-05-29
(2020)新2923执322号之一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库车县送万家蔬菜粮油店与重庆化医中昊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库市监东处罚〔2023〕452号
2023年8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库车市送万家蔬菜店经营的芹菜进行抽样检查(抽样基数为10.7公斤,抽样数量为6.3公斤)。2023年9月20日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2023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GZJ23650000830236256)、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2023X-J-SP25112)。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51)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故库车市送万家蔬菜店经营的芹菜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9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库车市送万家蔬菜店直接送达了上述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抽样检验复检异议须知等材料,现场库车市送万家蔬菜店负责人宋造天予以签收,并告知其在法定期限内可以依法申请复检,当事人表示对该检验报告结论认可无异议,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检。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在经营场所内未发现该批次芹菜。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0月开始从事蔬菜、鲜肉、食品、调料、水果销售。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芹菜于2023年8月19日早晨从***商行购进,共购进112.6公斤,进价为***元/公斤,2023年9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人员对库车市送万家蔬菜店经营的芹菜抽检了6.3公斤,销售价为5元/公斤,剩下106.3公斤已全部卖完。货值金额共563元,违法所得169元。经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看,当事人能提供供货方资质(库车千诺果蔬商行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8月19日库车千诺果蔬商行处购进芹菜的进货票据、2023年8月18日巴州海宝国际快检中心出具的巴州海宝国际商贸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入场销售检测合格证。当事人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免予行政处罚
-元
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