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谢思琴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旭东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11330717207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桂林市雁山区桂林理工大学创业基地二楼210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雁市监处罚〔2025〕107号
2025年9月19日,执法人员在我局办理清理两年以上未年报企业活动中,对企业住所为桂林市雁山区桂林理工大学创业基地二楼210室的桂林市谢思琴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未发现该地址有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相关招牌或广告,并未发现该企业,且无法联系上当事人。经桂林理工大学创业基地工作人员陪同检查见证,该企业不在此处经营。
办案人员认为,在注册的企业住所无法找到当事人且其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涉嫌构成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违法行为。
吊销桂林市谢思琴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00元
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8-07-1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雁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