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衍庆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5006600472853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郡什字宝泰雅苑商住楼1-6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2-03
(2025)甘0502民初5481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2
2026-11-13
(2025)甘0502民初5481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3
2026-11-05
(2025)甘0502民初5481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4
2025-12-03
(2025)甘0502民初5481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5
2025-11-13
(2025)甘0502民初5481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6
2025-11-05
(2025)甘0502民初5481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7
2025-10-29
(2025)甘0502民初487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水安隆商贸有限公司
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8
2025-09-25
(2025)甘0502民初4912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甘肃宏弛尚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9
2025-09-25
(2025)甘0502民初4911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甘肃宏弛尚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10
2025-07-03
(2025)甘0502民初1746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5-18
2026-04-16
(2026)甘0525民初4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与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8390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12-23
2024-08-27
(2024)甘05执复3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汇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5-07
2019-04-23
(2019)甘民申330号
劳动争议
张**与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2-19
2018-11-29
(2018)甘05民特21号
马*与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12-10
2018-10-22
(2018)甘05民终499号
劳动争议
张*与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8-12-10
2018-05-16
(2018)甘0502民初636号
劳动争议
张**与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6-03-14
2016-03-14
(2015)天执字第5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单**、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6-03-14
2016-03-14
(2015)天执字第5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单**、徐**申请执行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秦城罚决字﹝2026﹞3号
2026年3月17日,我局接到天水市自然资源局转办函天资督发〔2026〕12号关于“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违法建设进行处罚的函”秦州区城市管理局执法队机动二分队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查取证。初步认定,天水宏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的行为,本机关于2026年3月17日予以立案。经查明,你公司在秦州区藉河南路以南宏昇尚府小区(A-1区、A-2区)所建房屋2021年2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经天水市规划测绘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实地测量宏昇尚府小区(A-1区、A-2)项目6#楼北侧违规加建一层裙房,9#楼南侧违规加建三层建筑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条件进行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捌拾元(24580元)
24580.00元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6-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