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杰航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艾国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04MA289GAUXM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祝家庄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虞市监处罚〔2024〕1528号
当事人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杰航超市于2024年1月3日从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裕康超市购进可口可乐汽水(净含量:1.25升/瓶;生产商;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7日;保质期:11个月)5箱(12瓶/箱),价格53元/箱(折合4.4元/瓶),计货款265元。当事人以5.0元/瓶的价格在超市进行销售,上述可口可乐汽水在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未及时下架仍放在货架及冷藏展示柜内用于销售。2024年12月1日,有消费者在当事人处购买上述可口可乐汽水1瓶,付款5元。经消费者投诉于2024年12月4日被本局丰惠分局查获,现场扣押上述过期可口可乐汽水7瓶。因当事人未能提供销售流水记录,故无法查清上述可口可乐汽水在过期后其他顾客有否销售。至查获时止,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合计40元,获利0.60元。另查明:当事人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为70平方米。
当事人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杰航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提供相关进货凭证,说明进货来源,其货值金额较小,过期时间也较短,且案发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查清事实,并达成调解协议取得消费者谅解,及时对库存食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应予减轻处罚。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可口可乐汽水7瓶;二、没收违法所得0.6元;三、罚款5000元;以上二项合计5000.6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