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店小二熏酱小酒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81MA7EFPLD2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东区友谊路警官小区二号楼00010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市监处罚〔2026〕12号
当事人经营的同江市店小二熏酱小酒馆于2024年03月21日注册,并于2024年6月19日取得黑龙江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2026年4月1日,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经营场所的冰柜内存放有标识为“蒙古肉”的食品共计8包,净含量500克/袋,生产日期:2025年12月1日,保质期:-18℃以下冷冻保存12个月,配料表:鸭肉、饮用水、淀粉、黑胡椒腌料等,生产商:安徽盛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经查实,上述食品系当事人于2026年3月30日在同江市同勤海鲜干调商店购进,共计购买了10袋,进价共80元,当事人留有有效购货票据,当事人以上述“蒙古肉”(鸭肉)为原料用于制作菜牌中“紫苏牛肉”对外销售,但未注明该菜品原材料为鸭肉。2026年3月31日销售1份“紫苏牛肉”,售价38元/份,当事人能够提供销售紫苏牛肉的点菜单,本案违法所得为38元。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8元;
3.罚款76元;
4.以上罚没合计114元,上缴财政。
76.00元
-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