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莆田市涵江区利友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秀高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303MA35710K1T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598号6幢11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涵市监处罚〔2025〕11140002号
2025年11月12日,本局根据举报依法对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598号6幢113室的莆田市涵江区利友便利店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举报所述过期化妆品“清爽祛痘洁面乳”库存,但在该店货架上发现5瓶“霸王黑芝麻黑亮洗发露”,其中3瓶限用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2瓶限用日期为2025年4月9日。截至被本局查获,上述5瓶“霸王黑芝麻黑亮洗发露”均已过期。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经局领导审批,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08月21日、2023年4月28日从莆田市涵江区恒溢日用品商行购进如下涉案化妆品:1.“英米茄清爽祛痘洁面乳”3瓶(限用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进货价是13元/瓶,销售价是18元/瓶。截至被本局查获,该化妆品在限期使用期限内已销售使用2瓶,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后向顾客销售1瓶。;2.“霸王黑芝麻黑亮洗发露”6瓶(其中3瓶限用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3瓶限用日期为2025年4月9日),进货价是11元/瓶,销售价是15元/瓶。截至被本局查获,该化妆品在限期使用期限内已销售使用1瓶,库存5瓶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现场被本局查获。上述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93元,违法所得5元。
-
-元
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