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淼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鹏飞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8MA5Q9HNA3W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8号霖峰壹號20号楼2单元十五层1503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仙葫)国土决〔2027〕1号
自2022年7月起,当事人广西淼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经合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社区五合大道牛湾翡翠岛的土地用于建设视镜艺术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附收集到以下证据: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施工合同;2.现场照片;3.询问笔录;4.现场勘测笔录;5.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淼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图》、《广西淼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类详查图》、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广西淼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规划分析示意图》及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广西淼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本农田分析示意图》、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规划意见的复函。
1.限30日内将非法占用的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社区五合社区五合大道牛湾翡翠岛2557.81平方米(3.837亩)的集体土地退还给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社区;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17.8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3.并处罚款299347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额为:100元/平方米×2339.98平方米=233998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用地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额为:300元/平方米×217.83平方米=65349元。罚款总额为:65349+233998=299347元)。
299347.00元
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2024-01-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0-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